[Suwon Ilbo=记者徐东英] 水原市对"特定土壤污染管理对象"设施进行指导·检查,以防止土壤污染事故的发生。
市计划从下月至10月检查所辖所有特定土壤污染管理对象设施。检查设施包括129处加油站、12处产业设施、7处供暖设施等共148处。
特定土壤污染管理对象是指石油类制造设施·加油站等石油储存设施、输油管道设施等。
由水原市土壤地下水科科长及公务员组成的检查团将检查 ▲管理对象设施安装(变更)报告·文件保全情况 ▲土壤污染防止设施的安装·妥当管理情况 ▲污染土壤处置命令的妥当履行情况等。
检查团将在确认特定土壤污染管理对象设施变更报告履行情况、土壤污染检测(污染程度·泄漏检测)履行及结果保全情况后,对设施进行细致检查。同时确认土壤精密调查·污染土壤净化履行情况等。
发现问题的设施将接收相关法规指导和劝导。在劝导期内不改正的,将予以罚款并采取法律措施。
未履行变更报告的将处以100万韩元以下罚款;未履行土壤污染检测·精密调查的将处以200万韩元以下罚款。未履行净化命令的设施将予以举报处理。
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集中检查曾发生土壤污染事故的事业场和存在民愿问题隐患的事业场",并表示"将采取先发制人的应对措施,防止土壤污染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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