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相一市长提议,让新市长任期开始前机构负责人任期自动终止的制度获市议会全体会议通过从根本上防止每四年地方选举反复出现的'前任市长任命的公共机构负责人去留'纷争
[수원일보=박노훈 기자] 今后,在龙仁特例市,新市长任期开始前,市下属公共机构负责人的任期将自动终止。
这是龙仁特例市市长李相一提出的建议,旨在防止每四年举行一次地方选举时,各地方政府反复出现新市长与前任市长任命的地方政府下属公共机构负责人去留问题等消耗性争议。
据龙仁市24日介绍,将市下属公共机构负责人任期与市长任期保持一致的《龙仁市出资·出捐机构运营相关条例部分修订条例案》于23日在第268届龙仁市议会第二次例会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
随着修订条例案的施行,此前由各下属公共机构分别规定的机构负责人任期统一为2年,并可连任。
但在选出新市长的情况下,前任市长任命的机构负责人任期将在新市长任期开始前自动终止。
条例的适用对象为龙仁市志愿服务中心、龙仁市青少年未来财团、龙仁市奖学财团、龙仁文化财团、龙仁市足球中心、龙仁市产业振兴院等6个机构的负责人。
根据《地方公营企业法》及《地方研究院法》等相关法令另行规定机构负责人任期的龙仁都市公社社长和龙仁市政研究院院长则不在适用对象之列。
市有关人士表示:“通过将下属机构负责人的任期与任命权者市长的任期保持一致,可预防不必要的人事矛盾,并共享新市长的理念与愿景,从而有望提高市政运营的效率性与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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