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界提议"AI使用三阶段标识制"......"确保读者信任和著作权保护"

韩国出版人会议于29日在首尔麻浦中央图书馆召开主题为"跨越危机走向共存:AI时代出版生态系统的发展方向"的出版·AI政策论坛,并提议了相应内容的"AI使用三阶段标识制"。
在生成式人工智能(AI)扩散导致出版市场内著作权及可信度争议激化的背景下,国内出版界提出了在书籍上明示AI使用信息的自律规范。其目的是向读者提供透明的创作信息,同时保护出版物免受AI无差别数据学习对著作权的侵害。
从"人类作品"到"AI生成出版物"的三阶段分类
根据当日公开的方案,出版物根据AI的参与及控制程度分为▲第一阶段(人类作品)▲第二阶段(AI辅助作品)▲第三阶段(AI生成出版物)三个等级。
第一阶段是指人类主导创作,仅在简单校对等环节辅助使用AI的情况,在封面上不做特殊标注。第二阶段是指以AI生成物为基础,经过人类充分验证和修改后完成的作品。而第三阶段则是人类未进行实质性控制或验证的情况,基于难以认定著作权的判断,用"出版物"而非"作品"来表述。
作题目发言的德成女子大学AI Dynalnfo研究所教授朴正仁解释说:"分类标准不是AI生成句子的比例,而是人类是否能够对最终成果进行审查并承担责任。"
"提高数据谈判力"......现场专家建议构成联合体
出版界期待此次标识制将成为今后与AI开发公司进行数据利用谈判时提高谈判力的契机。韩国出版人会议政策委员长金保京评价称:"通过第一、二阶段标识来确立作者和出版社的正当权利,可以为数据使用合同奠定基础。"
在专家座谈会上,现场提出的建议也相继而来。翻译家洪汉彼强调:"在AI应用于整个工作工具的情况下,相比使用与否本身,更重要的是明示对成果的责任。"江原大学法律专业研究生院教授郑进根建议:"为了顺利获得AI学习相关的补偿金,需要出版社之间构成联合体。"
出版单位共同宣言"AI使用原则"......明示著作权和对价计算
同时,韩国出版人会议与韩国作家会议、韩国出版研究所等主要出版单位共同宣布了"为读者服务的出版社与著作者的AI使用原则"。宣言中明确了▲AI使用内容的透明公开▲否定AI的著作者地位▲著作者对AI学习要求正当对价的权利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