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大法官人选,青瓦台与大法院发生了直面冲突。
据23日政界等消息,青瓦台在大法院长赵希大发表补充立场后表示"试图将合法推荐的大法官候选人排除在提请对象之外,本身就是对程序公正性的损害"。
青瓦台指出,虽然大法官候选人推荐委员会根据《法院组织法》推荐了4名候选人,但大法院却与候选人分别联系确认辞职意向。
这场冲突始于前大法官卢泰恶的继任人选。
大法官候选人推荐委员会在去年1月推荐了首尔高等法院高级法官金民基、朴顺英和首尔高等法院副院长尹成植、大邱地方法院副院长孙奉基等4名候选人。
赵大法院长在上月18日提请孙副院长为大法官候选人,但青瓦台以"程序完结性不足"为由,在同月28日要求重新提请。
对此,赵大法院长在22日表示"找不到可以正当化重新提请要求的具体宪法依据和理由",实际上予以拒绝。
青瓦台随即反驳称"这反映出大法院长的提请权优于总统的任免权,这种认识违反宪法",并指出"认为大法院长提请候选人总统就应该直接任命,这是对总统任免权的削弱"。
赵大法院长在一天后发表补充说明文再次对阵。
他表示"上月28日的重新提请要求公文中,重新提请要求的理由并未明确记载",并称"根据公文的文义,必须提出明确的依据和理由,才能根据宪法和法律进行程序"。
他还就青瓦台提出的"提请过程中的程序缺陷"表示"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难以接受"。
关于前一天提及的"总统的国法行为应以文件形式进行"这一表述,赵大法院长解释称,这并非指青瓦台公文本身存在形式瑕疵。
赵大法院长在涉及大法官空缺长期化问题时表示"对国民造成的不便感到遗憾",并称"将尽最大努力确保程序迅速完成"。
争议的焦点是《宪法》第104条第2项。
宪法规定大法官由"大法院长提请,经国会同意,由总统任免"。
大法院的立场是,对于合法提请的候选人,总统没有明确的宪法法律依据要求重新提请;而青瓦台的立场是,总统的任免权也是独立的宪法权限,因此大法院长的提请不能实际上约束总统的判断。
围绕特定候选人的人事冲突已经演变为关于总统任免权与大法院长提请权,以及司法部门构成权限范围的冲突。
前大法官卢的继任职位已空缺超过200天。
一位政界人士表示"大法院构成延迟本身正在妨碍三权分立的正常运作",并指出"冲突持续时间越长,政治负担也会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