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增值税18亿3860万元退款主动确认可抵扣进项税额

水原特例市(市长李在俊)在公共设施建设过程中承担的增值税中,通过仔细确认可抵扣进项税额,成功争取获得增值税总额18亿3860万元的退款。
地方自治团体供应的商品·服务原则上免征增值税,但用于租赁·住宿等法律规定的应税业务部分属于进项税额抵扣对象。
然而水原市审计官着眼于公共设施建设过程中承担的增值税可以获得退款这一点,从去年12月开始对区政府·事业所的应税业务进行了全面检查。
审计官在今年4月之前对区政府·事业所的应税业务进行调查,确认了符合抵扣条件的3个设施(一月水木园、清凉山水原露营场、南水轩),并计算了预期退款额。随后向相关部门通报了监查结果,并请求提出申请。
去年6月,各相关部门向主管税务所迅速提出了更正请求,税务所审查文件后进行了现场确认,于去年9月主管税务所作出了退款决定,水原市收到了总计18亿3860万元的退款。
水原市审计官相关人士表示:"我们全面审查了应税业务,为退款奠定了基础,相关部门从提出更正请求到入账处理都迅速完成,取得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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