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山市持续招募保护对象儿童寄养父母及入养父母

为寄养家庭提供儿童养育补助金、大学入学金、伤害保险费等支援
乌山市厅全景。(图片=乌山市)
乌山市厅全景。(图片=乌山市)

[Suwon Ilbo=记者李秀原] 乌山市6日宣布,将持续招募寄养父母和入养寄养父母。这些父母将在寄养家庭中安全保护因儿童虐待、遗弃等各种原因无法得到亲生父母保护的18岁以下儿童,以及在入养结缘前负责照顾儿童的入养寄养父母。

寄养家庭事业的核心是吸引与儿童无任何血缘关系但愿意养育保护对象儿童的普通寄养父母参与。市政府正在竭力推进该事业的活性化,以在与原生家庭相似的家庭式保护中创造儿童利益最优先的安全、高质量养育环境。

寄养家庭父母申请资格包括:△具有适合养育寄养儿童的收入水平 △寄养父母年龄在25岁以上 △与寄养儿童的年龄差距不超过60岁 △无子女或包括寄养儿童在内的子女不超过4名 △无儿童虐待和家庭暴力等前科的家庭。被选中后,必须完成预备寄养父母教育(5小时)。

此外,负责入养结缘前儿童照顾的入养寄养父母的申请资格包括:△由入养机构指定的寄养家庭 △具有适合养育寄养儿童的收入水平 △寄养家庭内没有6岁以下儿童,且没有患有精神疾病等前科的人员。

同时,市为缓解寄养家庭的儿童养育负担,每月支援儿童养育补助金,实施大学入学金、伤害保险费等经济支援,并为保护对象儿童和寄养父母的心理支持及健康养育支援提供AI心理检查、保护对象儿童文化增进项目等支援。

关于寄养家庭招募的咨询,可联系乌山市厅儿童福祉课儿童保护团队(031-8036-7876)或京畿南部家庭寄养支援中心(031-234-3980);关于入养寄养家庭的咨询,可联系附近的入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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