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市市长朴承元提议构建"地方分权型气候政策体系"应对气候危机

24日国会气候特委主管"气候危机应对政策讨论会"召开朴市长从人权角度强调"应对气候危机的实质性执行力应来自地方政府"提议8大政策:100个碳中立城市、地区气候应对基金制度化、能源分权特别法制定等
光明市市长朴承元(左二)24日在首尔汝矣岛肯辛顿酒店出席
光明市市长朴承元(左二)24日在首尔汝矣岛肯辛顿酒店出席"国家与地方携手实现碳中立、气候危机应对政策讨论会",阐述地方政府气候分权的必要性。(照片=光明市)

[Suwon Ilbo=记者柳在性] 光明市市长朴承元从人权角度出发应对气候危机,提议构建地方分权型气候政策体系。

朴市长24日在首尔汝矣岛肯辛顿酒店召开的"国家与地方携手实现碳中立、气候危机应对政策讨论会"上表示,需要推行地方政府气候分权。

朴市长表示:"气候危机超越环保问题,是威胁气候脆弱阶层的生命、健康、居住、安全等基本权利的人权问题,为保护脆弱阶层,有效的政策应由与国民个人联系更密切的地方政府直接设计和执行"。

他继续表示:"应大幅加强地方政府人力、财政和权限,使其能直接推进符合地区特性的碳中立和气候适应政策",并请求构建分权型气候政策体系。

朴市长为分散中央政府的预算和权限至地方,加强以地方政府为中心的气候政策推进基础,提出了8大政策。

首先,他强调应选定100个碳中立城市,提供符合地区实际情况的定制化支持,并将国家气候应对基金作为地区气候应对基金拨付,使地方政府能自主发掘和推进符合地区特点的事业。

此外,他还请求制度化地方政府代表参与国家碳中立委员会、加强碳中立专门人力和财政支持、扩大地方政府定制化咨询和直接支持等,创造地方政府能实质性设计和执行政策的环境。

同时,他提议对地方政府的碳中立政策和活动进行评估,选定优秀城市并拨付补助金,扩大教育设施新能源设置义务,强化学校自力发电和地区社会碳中立枢纽功能。

最后,他强调为引入"社区基础太阳能利益共享制"需要制定能源分权特别法。他指出,为构建分散型可再生能源体系,需要突破中央中心结构,建立赋予地方和地区社会能源生产和利益分配权限的法律基础。

朴市长表示:"这些政策将成为地方政府能直接设计和执行符合地区特性的碳中立和气候适应政策的基础,应为实现有效的地区中心气候应对,加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合作"。

此外,本次讨论会由国会气候危机特别委员会和气候危机应对·能源转换地方政府协议会联合主办。讨论会先由中央大学名誉教授金正仁以"气候危机应对的国家课题与地方政府的角色"为主题进行发表。

国会气候危机特别委员会委员和气候危机应对·能源转换地方政府协议会会员城市市长共享了与国民主权政府承诺相联系的气候危机应对政策,讨论了地方政府气候分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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