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天市推进停滞20年的开发制限区域优先解除地区容积率上调

第1种一般住宅地区容积率上调(基准120%→150%,允许150%→180%,上限200%新设)容积率上调等反映城市现状...地区单位计划变更案14天公示崔明灿都市政策课长"预计上半年内地区单位计划变更决定公告"
过天市政府大楼全景。(照片=过天市)
过天市政府大楼全景。(照片=过天市)

[水原日报=刘济城记者] 过天市就"开发制限区域(GB)优先解除地区10处"和"加一·细谷地区地区单位计划变更(案)"从11日起进行为期14天的公示,以征集居民意见。

此次变更案的主要内容是容积率上调和激励体系完善。具体包括△第1种一般住宅地区容积率上调(基准120%→150%,允许150%→180%,上限200%新设) △建筑层数上调1层 △允许容积率激励调整 △需要长期整备的划地计划变更等。

市政府表示,此次变更案"在综合考虑地区条件变化和周边大规模开发地区公平性的基础上,调整了长期以来维持的容积率标准"。

自2005年开发制限区域优先解除后,该10个地区一直按照相同的容积率标准进行管理。其后,随着知识信息城等大规模公共住宅地区在附近形成,关于地区间开发条件差异的问题不断被提出。

此次变更案还包括提供公共设施用地或建设人车混用通道时最高可适用20%上限容积率的激励制度。市政府认为这将有助于缓解长期未执行城市规划设施的土地确保问题,并减轻民间因建设人车混用通道而承受的负担。

都市政策课长崔明灿表示"此次变更案一方面将长期维持的容积率标准调整为适应现实条件,同时兼顾生态友好政策和未执行设施问题等多方面因素而制定。在居民公示后,将经过过天市都市建筑共同委员会审议,预计今年上半年内公告地区单位计划变更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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