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里市就规制地区指定变更住宅取得税信息进行集中指导

取得税率上升及过渡措施实施…着手预防市民损失\r\n- 规制地区两套住宅8%、三套以上及法人12%适用重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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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里市政府全景。(照片=古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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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原日报=严仁龙记者] 古里市表示,根据国土交通部对规制地区(调整对象地区·投机过热地区)的指定,从1日起开始变更的住宅取得税制度向市民积极提供指导,并于2日发表了为防止税制变更造成的混乱和损失而开展宣传活动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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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指导是为帮助市民易于理解由规制地区指定引起的取得税率变更和过渡措施等,以及在住宅取得过程中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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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本次规制地区指定,除了一时性两套住宅者外的多套住宅者和法人在古里市内取得住宅时,取得税率将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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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既有非规制地区,两套住宅适用1~3%、三套住宅适用8%的税率,而在规制地区,两套住宅适用8%、三套以上及法人适用12%的重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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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通过赠与方式取得住宅时(一户一住宅者除外),调整对象地区内公示价格3亿韩元以上的住宅也将适用12%的重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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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为了保护纳税人的信任,也将同时实施过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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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制地区指定日2026年7月1日之前签订住宅买卖合同并支付合同金,且该事实可通过不动产实际交易申报、合同书、金融交易明细等证明文件确认时,即使在指定日后支付尾款,也可适用指定日前的非规制地区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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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如果享受了一时性两套住宅等取得税减免,应当满足住宅处分期限等事后管理要件,如不履行则可能追征减免税额,需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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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务政策科科长金大范表示,"由于规制地区指定导致多套住宅者和法人的取得税负担有所不同,计划取得住宅的市民务必确认合同日、尾款支付日和适用税率等",并表示"对于符合取得税减免对象的情况,也要仔细检查事后管理要件,以避免遭受行政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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