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泽市今年开发负担金征收完成70亿韩元

平泽市今年以来至7月共征收70亿韩元开发负担金(平泽市提供)
平泽市今年以来至7月共征收70亿韩元开发负担金(平泽市提供)

平泽市(市长崔元容)表示,今年1月至7月共征收了70亿韩元的开发负担金。其中通过积极的滞纳处置追回了11亿韩元的滞纳款,在确保地方税收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开发负担金是一项对达到一定规模以上的开发项目所获得的开发利益进行核算,并向项目实施者及土地所有者课征、征收的制度。首次缴纳期限为6个月,若未在期限内缴纳,将被课征3%的滞纳金。此后每月还将追加0.75%的加重滞纳金,纳税人的负担随之加重。

为此,平泽市对缴纳义务人实施了“缴纳期限事前告知服务”,并提供自行制作的“开发负担金延期、分期缴纳指南”等,推行共赢行政。同时对滞纳者的财产予以扣押,在延期、分期缴纳时设定纳税担保等,推进彻底的债权确保工作,追回了11亿韩元的滞纳款。

该市今后为稳定扩充税收、实现公平的税收正义,计划进一步强化对长期及高额滞纳者的行政制裁。计划在开展现场走访督促的同时,迅速推进强有力的强制征收程序,彻底消除滞纳款。

市有关人士表示:“将不遗余力地为被课征开发负担金的经营者或市民提供便利,避免其错过缴纳期限”,“不过对于长期、高额滞纳者,将持续采取强有力的征收措施,防止宝贵的市财政资源流失,彻底确保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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