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城特例市驳回东滩2物流3地块事业实施者"处置计划"

按照联合委员会"重新审议"意见的后续措施...综合检查市民安全及公共性确保情况"根据法律程序的审议结果,综合考虑市民安全、公益性确保与否的行政判断"
化城特例市政府全景。(照片=化城市)
化城特例市政府全景。(照片=化城市)

[Suwon Ilbo=记者郑俊成] 化城特例市日前宣布,驳回了事业实施者就东滩2物流3地块内大型物流中心建设提交的处置计划。该决定是根据联合委员会"重新审议"意见采取的后续措施,系综合检查市民安全及公共性确保情况后的结果。

该地块根据2010年国土交通部告示被指定为城市规划设施(物流业务设施),属于按照《国土计划及利用法》,当事业者满足法律要件、提议制定详细设施建设计划时必须采取行动的"义务行为"。

在此背景下,市在无法仅因居民反对而不许可的法律限制下,综合重新检讨了交通流量、安全性、城市景观、与住宅密集地区的邻近性等因素,推动建筑面积相比最初计划减少约50%。此外,市还持续要求补充交通影响减缓对策和安全管理方案,大幅调整了事业规模和内容。

去年12月召开的联合委员会审议中提出了"重新审议"意见,事业实施者随后两次提交了处置计划,但市认为这些处置计划未能充分反映联合委员会审议的本意,且未履行要求的补充事项,因此决定不予受理该处置计划。

市有关人士表示"此次驳回处分是基于法律程序审议结果,综合考虑市民安全、公益性确保与否后做出的行政判断",并强调"市将在遵守法律和原则的范围内,为保护市民安全和居住环境尽最大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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