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 政府否认,但京畿道称"实质上破产",是"危机"还是"言过其实"?
京畿道知事秋美爱将京畿道财政诊断为"实质上破产状态",但据确认,在政府的地方财政风险管理体系中,这并不符合财政风险预警标准。
据行政安全部10日介绍,行安部每季度对全国地方自治团体进行财政风险水平检查,目前京畿道本厅既不符合《地方财政法》规定的"财政警告单位"标准,也不符合"财政危机单位"标准。
就京畿道而言,行安部检查的6个财政指标均低于"警告水平"。行安部相关人士表示,"目前京畿本厅风险水平检查结果既不符合警告水平标准,也不符合危机水平标准"。关于具体数字,对方表示"只在内部进行检查",难以公开,但在被再次询问京畿道6个指标状况时,该人士表示"所有指标均低于警告水平"。
《地方财政法施行令》第65条之3为6个财政指标分别设置了财政警告·危机标准。相关指标包括▲综合财政收支比率▲预算相比债务比率▲债务偿还比率▲地方税征收率▲金库余额比率▲公企债务比率等。
预算相比债务比率超过25%且不超过40%时为财政警告标准,超过40%时为财政危机标准。综合财政收支比率为负值,其绝对值超过25%且不超过30%时为警告,超过30%时为危机标准。
债务偿还比率超过12%且不超过17%时为警告,超过17%时为危机标准。地方税征收率在70%以上80%以下时为警告,低于70%时为危机标准。
金库余额比率在10%以上20%以下时为警告,低于10%时为危机标准;公企债务比率超过400%且不超过600%时为警告,超过600%时为危机标准。
不过,单个指标符合相关标准并不意味着自动被指定为财政警告·危机单位。行安部相关人士表示,"每季度对地方财政风险水平进行检查","达到警告或危机水平后并非立即指定,而是综合考虑未来可持续性等因素后指定为警告或危机单位"。
京畿道也意识到按现行《地方财政法》不属于财政危机单位等范畴。京畿道企划调整室相关人士表示,"我们了解按《地方财政法施行令》第65条之3不属于财政危机单位"。
不过在行安部检查的6个指标均低于警告水平的情况下,京畿道另外判断为"财政紧急状况"的标准是什么,对方未予回答。
京畿道5日公布的财政状况中呈现了表明财政压力的指标。秋知事宣布财政紧急状况时表示,去年京畿道分三次发行了约943亿元的地方债。这相当于地方债发行限额946亿元的99.6%。京畿道解释称这是20年来首次发行地方债。
今年本预算中,部分民生·必需项目的全年所需资金也未全部纳入。秋知事表示,"民选8届是因为预算不足,大量民生项目和必需项目的今年预算只编列了9个月而非12个月"。
京畿道目前推进的减额追加经正预算规模约770亿元。秋知事表示,如果当前状况继续,2-3年后可能出现需要再次发行地方债以偿还既有债务的情况。
参与民选8届京畿道财政工作的A氏在同意秋知事提出的财政压力因素本身的同时,对"实质上破产"的表述持不同意见。A氏表示,"秋美爱知事作为依据提出的内容都是对的","不动产交易萎缩导致主要税收取得税下降,以及作为非普通补助金交付单位的事实也都对"。
不过以《地方财政法施行令》的财政风险标准为例,A氏表示,"京畿道未达高风险标准","需要以政府国家层面制定的标准为事实来判断这是否是破产或危机"。
京畿道的收入结构也被指为财政压力的原因之一。市·郡拥有不动产税等所有阶段产生的税源,而京畿道的取得税是对不动产交易量变化敏感的主要税收来源之一。
与此同时,福利领域支出在增加。据秋知事介绍,京畿道福利预算占全体预算的约49%。京畿道目前认为如增速持续,今后可能上升至60%。
还有中央政府事业带来的地方资金配套负担。A氏表示,"首尔和京畿道因不获得普通补助金交付,如果中央政府增加国费事业并要求地方配套,就要自己出钱","进来的钱没有增加,但要支出的钱增加了"。
道内也出现了需要更明确现行地方财政风险管理标准的意见。京畿道相关人士表示,"政府法定警报根本没有拉响,但地方自治团体连必需事业的预算都编列不了","为了行政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需要明确从何种状态起应称为地方财政的'危机'"。
国会层面也计划确认相关内容并采取应对措施。国会行政安全委员长金英真(民主党、Suwon病)对京畿道财政状况表示,"计划确认应对方法",对现行《地方财政法》的风险标准与京畿道公布的财政状况之间的差异,金委员长表示,"(从行安部、京畿道)获取内容后再次确认"。
金委员长曾担任为民选9届京畿道政府出台做准备的"公正·革新·包容京畿准备委员会"副委员长。